一家动漫网站,收录了来自中、日、韩及欧美等国家和地区的2万多部漫画作品,绝大部分却未经授权。2016年底,成都市公安局侦办了一起漫画网站侵权案件,因案件涉及的作品数量庞大,侵权对象涉及面广,此案直到今年3月才完成终审判决。四川神琥司法鉴定所参与了该案的服务器数据提取鉴定工作。
“吹妖动漫”网是开放的动漫作品网站,收录了2万余部来自中、日、韩、欧美等国家和地区的漫画作品,且大多未经著作权人授权,涉嫌违反《著作权法》及《刑法》有关规定。鉴于此案涉及的作品数量庞大,侵权对象涉及面广,经成都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远程勘验后,由成都市公安局网安支队立案侦查。经查,“吹妖动漫”网的网站日均点击量达几十万次。网站传播的《齐木楠雄的灾难》《全职猎人》等多部作品涉嫌侵犯腾讯公司著作权。网站经营者孙某在明知自己经营的网站内的漫画存在侵权行为的情况下,仍然对公众开放浏览,并在网站上投放广告获利,对相关权利人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2017年5月,公安机关在该网站的办公场所扣押了服务器2台及其他电子物证若干。同年6月,“吹妖动漫”网经营者孙某被成都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侵犯著作权罪批准逮捕。法院审理认为,网站所属公司在经营“吹妖动漫”网过程中,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他人作品合计为8238部,传播他人作品的实际被点击数按月统计的点击用户量计算达到15万次以上,属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侵犯著作权罪。2018年9月,武侯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吹妖动漫”网所属公司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8万元;孙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对网站所属公司的违法所得187414.5元继续予以追缴。
一审判决作出后,被告人孙某提起上诉。孙某认为原判认定的8238本侵权作品中,其中50%为假漫画,即以热门小说名和电视剧名建立漫画,内容为风景图片,目的是通过百度、搜狗等搜索引擎获取用户,故原判认定侵权漫画作品数量为8238部证据不足。作为独立从事电子数据司法鉴定的专业机构,神琥司法鉴定所临危受命,于2019年6月受成都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委托,对涉案扣押的两台漫画服务器内数据进行提取鉴定。由于两台服务器共有10块硬盘,其中7块存储有“吹妖动漫”网web服务器的操作系统数据和数据库数据,需要提取的总数据量超过6TB。
鉴定所需要对照委托方提供的漫画列表,从两台服务器的指定文件夹提取首尾图片和中间图片。通过服务器磁盘镜像、数据提取、操作系统仿真、综合数据分析及图片提取等一系列操作,鉴定所从8239条漫画链接中找到并提取出7691部漫画文件夹中的首尾图片、中间图片合计30758张。根据这一鉴定结果,神琥司法鉴定所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书,为后续公安机关分析确定侵权漫画数量,提交新证据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二审也因新证据将“吹妖动漫”网传播侵权漫画的数量认定为7509部。2020年3月9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对被告单位和孙某的罪名、刑期和罚金数额的判决,因新证据改判对被告单位的违法所得170829.75元继续予以追缴。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随着互联网的深入普及,利用互联网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数量快速增长,网络侵权已成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新趋势。尤其是在互联网文学、影视、动漫、软件等领域网络侵权盗版犯罪不断增多。神琥司法鉴定所就曾参与涉及漫画作品、游戏软件等多起网络侵权案件的电子数据司法鉴定工作,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当前,网络侵权盗版犯罪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和跨地域性,此类案件的侦办存在犯罪嫌疑人真实身份不易被确认,原始证据易灭失等难点。神琥司法鉴定所将充分发挥自身技术优势,不断探索更先进的技术手段,用于追根溯源、收集固定证据,破解取证难题,全力协助司法机关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犯罪,为知产保护事业添砖加瓦。